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姥山风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的批复》(闽价服【2009】283号)文规定,核定太姥山风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格为15元/人次(往返);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仍然按照(闽价服【2008】211号)核定的价格执行,即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为100元/人次;其他事项按《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执行;并核准自2010年7月15日0:00时起开始执行上述景区门票价格和环保观光车票价格。
一、散客购票:
(一)优惠购票人员:
1 、身高为 1.1 米—— 1.4 米的儿童购半票。
2 、全日制学生凭学生证购半票。
3 、非福鼎籍 60 周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或老人证购半票。
(二)可免票进入景区的人员:
1 、身高低于 1.1 米的儿童。
2 、持有国家现役军人证的现役军官和士兵。
3 、持有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的新闻媒体记者。
4 、持有国家、省市部门颁发的离休证的离休干部。
5 、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和持有福鼎市旅游局核发的景区讲解员证的讲解员。
6 、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或旅行社经理上岗证的旅行社经理。
二、团队购票:
旅行社组团队人数达到 10 人以上,低于 10 人按散客购票。